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省人社厅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文件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2024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切实做好黄埔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留意短信通知!如您收到如下政务类通知短信,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回复短信确认是否领取!(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Y;不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N,如下图所示)。
如企业收到相同业务编号码内容的短信,回复一次即可。如企业收到业务编号码不相同的短信,请按照业务编号码+Y或+N的形式逐一回复。
未及时回复短信或短信回复异常将影响补贴申请!请务必在收到短信的48小时内及时按格式要求回复!
二、系统推送数据中部分企业因银行开户信息、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完整,无法审核及发放补贴,请企业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如实填写单位信息!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原则上“免申即享”,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在省集中系统对推送的数据进行审核,经企业确认短信信息后公示并提交市社保经办机构划拨。未推送数据的企业也可自行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黄埔区企业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0-82397171、020-82554396。
特此通知。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引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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