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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人才津贴申报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别错过!时间:2023-07-19 2023年1月-6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人才津贴申报 已经开启啦! (不含法定节假日) 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组通〔2018〕122号)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因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行业论坛等大型公开交流活动而发生实际支出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交流津贴; 2.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因创新创业过程中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活动而发生实际支出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学习津贴; 3.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须为单一保单单一险种,且不含储蓄型年金、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护理型保险等险种)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医疗津贴; 4.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交通津贴。 三、相关待遇 人才津贴发放标准为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期3年,补贴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人才津贴包含交通津贴、医疗津贴、交流津贴、学习津贴。
四、申报材料 备注:除注明须提交原件外,一律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所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五、申报流程 1 开通系统申报账号 ●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2 在线申报 ●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人才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3 在线核查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显示“待递交纸质材料”的,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原因的,根据原因再次修改。 4 纸质材料受理 ● 系统显示“待递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对明显存疑的材料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核查,一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予以驳回,后期不再受理。 5 纸质材料核查 ● 窗口工作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查,并将受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6 审核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报上级部门审定。 7 审定 ● 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8 拨付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和确认函(仅限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受理窗口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受理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 (020)82108590,31604542 电子邮箱: Globaltalent@vip.163.com 七、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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