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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7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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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方式 

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采用无纸化申报,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申报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7月3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11月7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8月7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原文

黄埔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采用无纸化申报,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申报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7月3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11月7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8月7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线上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四、特别提醒

  1、申报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7月3日前把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件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申报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需于11月7日前把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件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的需于8月7日前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的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上述邮箱统一为:hpgxjzxc@gdd.gov.cn)。

  2、申报咨询群

  请申报企业对应加入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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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附 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rar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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