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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开展 2023 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5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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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开展 2023 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博士后设站(基地、创新中心)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3〕47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吃透《通知》精神,对照《通知》提出的新设流动站专业范围、新设流动站条件和“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认真填报《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申报程序正确无误。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 6月 26 日前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用 A4 纸格式装订成册后报送广州市(PDF 版、可编辑电子版发至:gzbsh@gz.gov.cn)。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须加以注明,通过涉密文件交换渠道报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逾期的,不予受理。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一)推荐报告1份。简要说明申报设站单位基本情况、推荐情况等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页;学位授权自主审核、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教育部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点须按要求一并提供附件)。

  (三)佐证材料1份(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顺序排列:目录、博士学位授权证明、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基地)证明,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奖励、授权发明专利、论文、承担项目及 2020-2022 年实际入账的纵向科研经费等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wps  

附件2.  2023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汇总表.wps

附件3.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wps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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