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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开展广州开发区第五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转载】

申 报 通 知


【申报主题】

关于开展广州开发区第五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1. 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

 2. 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3. 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4. 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5. 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6.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7. 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工作站管理】

工作站总数原则不超过50家,每家工作站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已列入工作站且服务期限超过3年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工作站,《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已列入工作站且不满3年的工作站可选择继续接受服务至3年期满。本次拟接受工作站申报26家。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1月3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开展广州开发区第五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开知〔2022〕1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质量核心专利,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自2018年起,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在区内设立了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服务更多创新主体,持续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按照《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穗开知〔2022〕10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第五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1月3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 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

2. 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3. 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4. 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5. 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6.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7. 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三、申报材料

1.《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

2.“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站管理

工作站总数原则不超过50家,每家工作站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已列入工作站且服务期限超过3年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工作站,《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已列入工作站且不满3年的工作站可选择继续接受服务至3年期满。本次拟接受工作站申报26家。

五、其他事项

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于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glc@gd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人:刘雨航、武剑,联系电话:82111940、28950160)



来源: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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