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服务业经营贡献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3.商贸服务业企业人才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4.商贸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
2022年8月29日-9月6日(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
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商务服务业、住宿餐饮企业经营贡献奖、 成长壮大奖和企业人才奖励事项通知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2号)及其细则,我局现组织第二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企业经营贡献奖、成长壮大奖奖励和企业人才奖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商贸服务业经营贡献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2.成长壮大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3.商贸服务业企业人才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4.商贸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住宿餐饮企业(61、62)
2022年8月29日-9月6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备注:经营贡献奖与成长壮大奖实行联合申报,政策兑现系统预审通过后,若同时申请两个项目,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仅需提供一份。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