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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组织申报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办公场地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转载】

申 报 要 点

【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2〕1号)

【申报福利】

(一)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金融10条)。

根据“金融10条”第八条第四款、《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2021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二)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金融10条)。

根据“金融10条”第九条第三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本次办公场地补贴期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且实际申请补贴月数满12个月。

◉ 【时间安排】

申报辅导期: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正式申报期: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关于组织申报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办公场地补贴的通知

各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简称“金融10条”)、《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申报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办公场地补贴。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金融10条)。根据“金融10条”第八条第四款、《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2021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二)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金融10条)。根据“金融10条”第九条第三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本次办公场地补贴期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且实际申请补贴月数满12个月。

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或在接到政策研究室通知后前往“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8月15日



来源:黄埔兑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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