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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申请应用奖励(信创10条)指南时间:2022-08-03 申 报 要 点 ◉【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7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1〕1号) ◉【申报条件】 (一)申请应用奖励的企业,实际投资额须达到30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奖励。 (二)项目实际投资额仅限于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测试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专家费用、审计费用等项目建设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投资额总额的5%,且不得有明显不合理费用。 (三)项目实施须在本区范围且本办法有效期内,通过验收并实际运营。 (四)项目应用基础较好,服务运营模式可行,有较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支撑项目核心业务的发展。 (五)应用项目需围绕建设目标,完成不少于3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验收指标将作为申请奖励的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六)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在《发展办法》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奖励。 ◉ 【资助标准】 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 ◉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5-2022年8月26日 申 报 原 文 申请应用奖励(信创10条)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7号,以下简称《发展办法》)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1〕1号) 二、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下简称“信创”)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信创企业应用奖励: (一)申请应用奖励的企业,实际投资额须达到30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奖励。 (二)项目实际投资额仅限于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测试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专家费用、审计费用等项目建设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投资额总额的5%,且不得有明显不合理费用。 (三)项目实施须在本区范围且本办法有效期内,通过验收并实际运营。 (四)项目应用基础较好,服务运营模式可行,有较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支撑项目核心业务的发展。 (五)应用项目需围绕建设目标,完成不少于3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验收指标将作为申请奖励的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六)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在《发展办法》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奖励。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上年度审计报告(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7.关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应按照上述申请条件要求的费用范围(仅限于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场地装修费、设备(含硬件和软件)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测试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专家费用、审计费用等项目建设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投资额总额的5%,且不得有明显不合理费用),列出实际投资费用明细; 8.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方案、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8722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来源:黄埔兑现通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将相关内容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