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结合我省发展实际,从培育融合发展新载体、支持融合发展新模式和构建融合发展新高地三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并列明每项任务目标,全文共十二条具体措施。
第一到第七条措施,培育融合发展新载体。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特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低空经济、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推动制造业与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人力资源、质量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等7个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一系列重点行动。如针对企业研发设计需求,打造“越来越好”国际设计大赛平台,推动广东设计走向世界,助力培育200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针对产业对质量标准服务的需求,打造质量稳链强链标志性项目,建设180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针对当前各领域对人工智能人才的需求,通过举办人工智能大赛,打造人才引育平台。
第八条到第九条,支持融合发展新模式。从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典型模式——服务型制造着手,鼓励制造业向服务化延伸,从单一制造向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增值服务转型,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计划到2027年培育2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特别是大力培育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做强做大做专做优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工业品电商平台、数字化转型平台、共享制造平台等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对产业转型升级有重要支撑力、具备全国影响力的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
第十条到十一条,构建融合发展新高地。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依托各类园区实现集群式发展。到2027年,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等地打造形成100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国家重大战略平台作用,推动“引进来”“走出去”,支持金融、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携手港澳共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高地。
第十二条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统计监测等几方面强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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