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内容」
支持建设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以“四化”线上服务平台和“四化”线下服务基地为主要建设内容,面向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解决方案、供需对接、场景案例、线上培训等服务,面向平台提供生态对接合作、行业应用适配验证、解决方案推广、质量检测与安全保障等服务,促进区域、行业、企业的“四化”转型升级,构建供需对接、资源融通、标准推广和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
「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须在8月7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广州市内,且建设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三)申报单位具有为企业提供“四化”相关服务的案例,如评估诊断、转型咨询、平台及其解决方案的行业应用适配验证等。
(四)申报单位须建设具备“四化”相关功能(包括解决方案展示、供需对接功能、场景案例呈现、线上培训等)的“四化”线上服务平台。
(五)申报单位须建设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四化”线下服务基地。
(六)申报单位须具备20人(含)以上规模且稳定的本地运营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七)申报单位须具备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认证或颁发的质量检测与安全保障相关服务资质。
(八)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支持方式」
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先入库、后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四化”促进中心建设中实际发生的投资建设费用,包括“四化”线上服务平台建设费(含软件购置费、软件测试费、委外软件开发费、软件研发人员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及网络租赁费(含云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四化”线下服务基地建设费(含装饰装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及网络租赁费(含云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其中,上述费用中实际发生的软件研发人员费以及其他费用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按照已投入总额(不含税)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广州市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发布《2024年广州市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流程
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流程:(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13日)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事)业单位,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单位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单位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7月8日15:00开放申报,8月7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申报单位须在8月7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8月13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4)纸质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上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8月13日18:00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16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申报单位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8月13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项目汇总表,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项目汇总表(盖章件)、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各区盖章的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符合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其他要求
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2024年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拟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制造业“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广州市“四化”促进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20-83123925、020-8312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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