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的通知
1.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3. 对2021年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4. 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5.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先进技术到本市产业化或由本市企业主导产业化,给予技术交易金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启动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3. 对2021年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4. 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5.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先进技术到本市产业化或由本市企业主导产业化,给予技术交易金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并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2022年11月1日-8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