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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时间:2022-07-14 申 报 要 点 ◉ [申报主体] 工程中心可采用法人形式和非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 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工程中心,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经费主要由申请单位、有关合作单位自筹以及争取相关研发经费解决。 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中心。 ◉ [申报条件] 拟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实施主体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设计类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不少于3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 [申报时间] 于2022年7月19日前提交资料。 申 报 原 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区内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964127.html,请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请于7月19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1份刻光盘。 报送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7 联系人:区发改局,何远梅,82119649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将相关内容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