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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转载】


申 报 要 点


2022年度广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共三类,详情如下:

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推进计划项目

(一)知识产权交易能力提升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具有完善的交易制度、交易程序和规范的运作方式,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线上平台,可提供知识产权展示、交易撮合、交易鉴证、资金结算、备案登记等全链条服务。


(二)广州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5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单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

(2)具有丰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运用促进工作经验。

(3)申报主体需有地理标志专家库、数据库,熟悉掌握全广州市地理标志数据情况。


(三)广州市商标信息分析利用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5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单位具备开展商标数据信息分析服务所必须的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具有独立开展商标信息检索、统计和大数据分析的能力。申报单位应熟悉广东省和广州市产业状况,设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业务部门或5人以上具有商标授权确权相关工作经验和商标数据信息分析服务的专职人员团队。

(2)申报单位具有2种或以上商标信息数据平台(库),具有全量和增量商标信息数据库,能够获取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关信息数据等专项数据,能够熟练运用商标数据资源开展商标检索、大数据处理、分析和研究等工作。

(3)申报单位拥有熟悉商标法规条例、《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21)》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专业团队,拥有具备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马德里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员。

(4)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指导人员具有广东省地理标志专家库专家资质,具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审查实务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项目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5)申报单位拥有丰富的商标宣讲培训人力资源、信息资源。

◉ 申报时间

截止于2022年7月29日17:00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第三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附件1_2022年度广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docx

附件2_2022年度广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项目申报书.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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