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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丨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开始啦!时间:2022-04-2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粤科函产字〔2022〕40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支撑“双十”产业集群发展,现开展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 面向对象 (一)申报单位。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数量。 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优选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类申报。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每校可在紧密对接我省“双十”产业集群的专业领域多申报1个。 三 申报条件 四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流程。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系统要求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申请书,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 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地市服务意识。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六 有关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7:00。 七 联系方式 (一)工程中心业务咨询。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蔡建新020-83163264 / 83163460 省科技厅:田文颖、万紫骞020-83163268 / 83163270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二)信息系统操作咨询。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省科技厅 2022年4月20日 内容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将相关内容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