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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分享慧丨知识产权案件分享(第二十六期)

时间:2022-02-22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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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备受瞩目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正式闭幕。本届冬奥会期间,有圈粉全球的冬奥会场馆,有“一墩难求”的冬奥会吉祥物,有奋力追梦的奥运健儿,更有热点不断、新闻不断的知识产权案件,下面,让我们一起去回顾一下冬奥会知识产权的那些事儿吧~

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相关事件

1、“胖墩墩”“钱墩墩”,670多个申请商标叫墩墩


冬奥会期间,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买不到冰墩墩,网友开始自制雪墩墩、橘墩墩等,各种“墩墩”接连登上热搜。


“墩墩”有壮实、敦厚之意,常用来形容讨人喜爱的形态。天眼查数据显示,名字带“墩墩”的商标申请共有670余个,包括“胖墩墩”“猪墩墩”“钱墩墩”“墩墩儿”等。其中,330多个商标已经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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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件“冰墩墩”“谷爱凌”系列商标被驳回或无效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消息,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在北京和张家口隆重举办,来自全球90多个国家的冬奥健儿们奋勇拼搏,诠释了“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传递着“一起向未来”的文明和谐进取的美好愿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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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坚决打击,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3、全国首例北京冬奥吉祥物侵权刑事案判刑1年

2月14日,在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办的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介绍,目前相关北京冬奥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

●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 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以上为本期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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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声明

1、文章部分内容来自于品源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2、本文章内容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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