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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锐政策慧|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分工表时间:2021-10-26 重点内容 一、加强培育认定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认定奖励 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规上奖励 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 研发投入奖励 企业申报金额在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研发费用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高企迁移 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广州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二、鼓励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强科研 重点研发计划 鼓励龙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解决重大技术需求或产业关键难题,市科技局对获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给予财政经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究院,市科技局给予相应的科研项目支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组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 国企研发投入 支持市属国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对经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将研发投入强度、扩大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纳入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三、推动成果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优产品 技术专利池 引导企业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指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建立核心技术专利池。 合同登记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产品目录 编制创新产品目录,促进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的应用推广,鼓励企业加强创新产品研发。 五、落实扶持政策,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 政府支持 按照相关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人才绿卡、公共租赁住房、税务、用地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深入挖掘重点高科技龙头企业、“高精尖”企业和“隐形冠军”,建立“一对一”联系、贴身服务的工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高科技龙头企业的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建设。 六、构建专业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评价体系 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权重。 专业科技服务 充分发挥专业科技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创新服务。 对经征集的服务机构,同一机构提供服务的企业中,在单一年度内有20家以上(含20家)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该机构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按照每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补助累加,同一机构该项补助封顶50万元。每通过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仅补助一家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并发挥主要作用的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 加强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和规范管理,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服务标准、评估标准和负面清单等,提升专业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诚信自律水平。 (通知原文如下)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分工表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市科技局于2021年7月27日印发《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穗科字〔2021〕4号)。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保障,现将《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反映。 附件: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分工表.pdf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将相关内容删除,谢谢。 ![]() 广州旗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2514878 政策咨询:13421147618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